潜山县财政局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、税收等方面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拟订和执行地方财政、税收的发展战略、方针政策、中长期规划、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;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,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;拟订和执行县对乡镇人民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。
(二)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;受县人民政府委托,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,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;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,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和拨款;负责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;拟订和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;审核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;负责指导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。
(三)管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、城市住房支出和土地出让支出;参与投资、劳动工资、物价、经贸、科教、住房、土地、医疗、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。
(四)负责政府非税收入、政府性基金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;监督全县彩票发行。
(五)负责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及涉税案件稽查工作;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。负责管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资金。负责财政对农民各种补助的管理拨付发放工作。
(六)负责管理会计工作,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,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;负责会计人员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,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。
(七)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,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;负责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。
(八)负责全县国债管理工作和地方证券、金融、保险等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;负责管理世界银行贷款、外国政府贷款、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。
(九)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织引导、政策宣传、资金监管、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。
(十)负责全县民生工程的协调、调度、督查、考核、宣传以及资金的筹集和管理;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、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
(十一)监督财税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;对全县财政系统财政、财务收支实施全面监督管理;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;负责财政、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。
(十二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方式
地址:安徽省潜山县财政局
邮编:246300
电话:0556-8921876
邮箱: qsxczj@163.com